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电务及维保专业分公司为提升轨道维保智能化运维管理,拟询价采购(采购编号:ZT1103-XJ-2026-371)智能巡检记录仪设备,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6年7月3日08:00至2026年7月6日08:00。
二、开启报价时间:于2026年7月6日下午15:00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物资需求表
3.1物资需求一览表
XJ-01包件智能巡检记录仪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智能执法记录仪 |
3G+32G |
套 |
80.00 |
|
|
2 |
监控主机 |
Intel i5-13400 |
套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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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液晶显示屏 |
100寸 |
套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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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显示器底座 |
配套100寸 |
套 |
1.00 |
|
|
5 |
网络存储服务器 |
2*8TB |
套 |
1.00 |
3.2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ZT1103-XJ-2026-371智能巡检记录仪技术规格书.pdf
3.3交付要求:
3.3.1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甲方的合理要求
3.3.2交货时间:甲方需求单为准
3.3.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4运输方式:汽运/物流不接受自提;
3.3.5验收依据: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核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
3.3.6计量方式:数量验收;
3.3.7单价约定:单位为人民币,报价费用包含设备材料费、质保期服务费、2年内物联卡流量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考虑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相关费用;
3.4.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报价文件需满足物资技术要求,且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4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5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4.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当前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国铁路集团或《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列入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情形;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5.1 报价函(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5.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不欠税证明(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5.3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5.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5.5中国裁判文书网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5.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5.7报价物资产品及参数简介(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内签字盖章)上传至铁建云链。电子版PDF文件须在报价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6.1结算方式:供应方发货后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供货次月10日前对账结算,对账完成后双方签署《物资对账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2付款期限:无预付款,供货完成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开具发票入账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货款的95%,质保期1年后付清全款。
6.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以及云信等票据,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七、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通过的合理最低价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不满足技术规格书需求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八、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八、报价有效期:90日。
九、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电务及维保专业分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王家边中铁十一局
联系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邮箱:***[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电务及维保专业分公司
智能巡检记录仪询价采购
(采购编号:ZT1103-XJ-2026-371)
(XJ-01)
报价文 件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 录
1 报价函(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不欠税证明(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3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5中国裁判文书网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7报价物资产品及参数简介(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1.报价函报 价 函 (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电务及维保专业分公司::编号:ZT1103-XJ-2026-371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3-XJ-2026-371询价函,并自愿参与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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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 |
含税总额 |
备注 |
|
1 |
智能执法记录仪 |
3G+32G |
套 |
80.00 |
0.00 |
13% |
0.00 |
0.00 |
||
|
2 |
监控主机 |
Intel i5-13400 |
套 |
1.00 |
0.00 |
13% |
0.00 |
0.00 |
||
|
3 |
液晶显示屏 |
100寸 |
套 |
4.00 |
0.00 |
13% |
0.00 |
0.00 |
||
|
4 |
显示器底座 |
配套 |
套 |
1.00 |
0.00 |
13% |
0.00 |
0.00 |
||
|
5 |
网络存储服务器 |
2*8TB |
套 |
1.00 |
0.00 |
13% |
0.00 |
0.00 |
||
|
合计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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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人民币: |
零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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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执法记录仪中:提供50G/月/台物联卡流量使用费,包含2年流量使用;超过2年后物联卡流量续费报价为:元/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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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报价联系人: 报价人: 公司/厂(章)
报价人电话: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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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执照(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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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欠税证明(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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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授权委托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电务及维保专业分公司: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 )系(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有关事宜;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数量、对账、结算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有效日期:自授权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束。本委托涂改、转委托、超越代理权无效。
委托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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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身份证明 |
代理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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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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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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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正反面 |
身份证正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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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物资供应质量安全承诺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电务及维保专业分公司:
如我公司中标,作为贵公司物资供应商,为保证我司所供应物资的质量安全性,特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一、经营资质承诺:我方承诺向贵分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营生产许可证等必要证件。
二、供应货物承诺:
1.我公司所有供应物资保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质量要求。
2.我公司供应物资都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保证及时提供企业所需的外检报告及生产厂家生产证明等一切证件,并保证所有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三、质量验收方法:我公司承诺同意按照相关材料供货技术要求的要求内容进行检测。
四、质量责任:我公司对所供应的物资,出现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及任何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诺无条件退货,并在贵公司规定时内补充合格的货物,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五、本承诺在合同供货期内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6.信誉证明(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报价物资产品及参数简介(加盖鲜章或电子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