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段车间北轨道延长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友联修船(山东)有限公司(国企),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分段车间北轨道延长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钢结构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3.1.1工程名称:分段车间北轨道延长项目。
3.1.2工程地点:友联修船(山东)有限公司厂内。
3.1.3工程内容:钢梁制作安装、外墙及抗风柱拆除、基础开挖、滑数线安装、轨道购买安装、动能水管改造。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络发售方式。网络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 2026 年6月28日至2026 年7月8日将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组织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分段车间钢结构标书款”,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标书款银行回单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招标人确认收到款项后,投标人即可在铁建云链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 年7月8日 10时00 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6.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银行信息:
开户名: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绿色智能工厂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_99011231045000740325
形 式:银行转账
金 额:500 元/包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7月18 日10 时00 分。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5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 年7 月18日10 时00 分至11 时30 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6开标方式: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线上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链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分段车间北轨道延长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区海埠路 36 号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分段车间北轨道延长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梁晓宇(项目商务)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联系人:庞振坤(项目技术)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10.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华望城C2服务贸易大厦6层
联系人:张从健(商务)电 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联系人:许 丹 (商务)电 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监督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2026 年6月26 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GJG-01 |
钢柱 |
Q355C,格构柱 |
t |
85.00 |
500元 |
中铁城建集团限公司分段车间北轨道延长项目经理部 |
山东省威海市经区海埠路 36 号 |
|
|
2 |
钢梁 |
Q355C,吊车梁 |
t |
114.00 |
|||||
|
3 |
钢柱 |
Q235C,缀条、横隔杆 |
t |
20.00 |
|||||
|
4 |
钢梁 |
Q235C,制动梁 |
t |
16.00 |
|||||
|
5 |
钢梁 |
Q235C,辅助桁架 |
t |
8.00 |
|||||
|
6 |
钢梁 |
Q235C,[40轻型槽钢 |
t |
3.00 |
|||||
|
7 |
斜拉杆 |
Q235C,φ102*4 |
t |
3.00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与招标物资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新成立企业可提供产能规划、生产场地、设备配置或设备采购/租赁承诺作为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履约保障能力。存续企业可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股东出资证明或资金实力承诺。不将成立年限、财务报表年限、注册资本作为资格否决条件。
2.4 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不将业绩数量、业绩年限作为资格否决条件。新成立企业可通过质量承诺、供货方案、服务保障措施证明履约能力。
2.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重大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2.7其他: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