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预制水磨石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J-HD-2026-CG06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22]14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所需的预制水磨石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2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5 号线一期工程途径桥西区、新华区和长安区。线路起自红旗南大街与宫北路交口的宫北路站,依次沿红旗大街、新石中路、友谊大街、市庄路和光华路敷设、设站,终至光华路与谈固北大街交口的谈固北大街站,呈倒 L 型走向。线路全长约 19.90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 19 座,平均站间距约为 1.07km。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远景线网》,5号线一期工程与其他 5 条线路形成换乘站 6 座。线路西南端设宫家庄车辆基地,宫家庄车辆基地出入线长约 0.80km,接轨于宫北路站。工程总投资为170.7亿元,5 号线一期工程于 2023 年 1月正式开工,计划于2027年建成。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设备区和公共区预制水磨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生产厂家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多年本次所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本次招标物资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如代理商进行投标,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只允许一家投标。
(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具有生产本次采购物资的厂房车间、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物资及专业试验检测设施等能够圆满完成本项目的生产能力;产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至2024年或2023至2025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须通过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的三体系认证。
预制水磨石:材料应达到《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GB 8624-2012的A级要求、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2010规定的相关标准,提供同类型产品的检验报告;要求材料耐冲击、耐腐蚀,结晶密度高,耐热防水防渗透;面层与基层结合牢固,无空鼓。镶边用料及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边角整齐、光滑。满足地铁地空间使用对强度、耐磨、耐污等性能的高要求。
(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内必须具有同类投标物资合同金额大于50万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铁路站房工程或大型公用建筑工程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同一工程项目可以累计计算);水磨石包件如果是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投标人(包括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企业。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登录解锁关键信息])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按包件单独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获取方式:1、本次招标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填写完整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发票申请表(见公告附件3,填写完整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汇款凭证(汇款账户:户名: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银行账号:30205988006110,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上注明“石家庄地铁5号线工程预制水磨石采购项目标书款”字样)、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844023279@qq.com,联系人:谷经理17743876782,邮件主题为XX公司购买石家庄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预制水磨石采购项目报名资料,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本次投标项目一包一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6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05工区、09工区、10工区项目部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部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联 系 人:谷经理
联系电话:17743876782
邮 箱:844023279@qq.com
2026年6月24日
附件1:
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 招标编号:ZTGJ-HD-2026-CG066
物资名称:预制水磨石 包 件 号:SMS-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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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收货单位 |
交货条件 |
交货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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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预制水磨石 |
标准板尺寸为600×600mm,厚度不小于25mm,颜色满足设计要求 |
㎡ |
4500 |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09工区 |
货到现场,达到第六章技术文件要求,并验收合格 |
2026年9月至本工程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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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预制水磨石 |
标准板尺寸为600×600mm,厚度不小于25mm,颜色满足设计要求 |
㎡ |
5803 |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10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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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预制水磨石 |
标准板尺寸为600×600mm,厚度不小于25mm,颜色满足设计要求 |
㎡ |
10777 |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05工区 |
本清单中的到站价格包含货物到达买方指定运达目的地的包装、运费、保险、装卸、备品备件以及伴随服务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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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预制水磨石集中采购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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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TGJ-HD-2026-CG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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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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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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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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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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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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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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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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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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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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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预制水磨石集中采购项目
标书费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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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财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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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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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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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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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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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获取方式 |
我单位申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标书费发票,收件人 邮箱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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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说明:《标书费发票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否则无法开具发票,由此造成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