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1)设计: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为准。(2)施工: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查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行等相关工作;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及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