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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尼龙套管询价采购公告

系统收录时间:2026-08-01 14:04
📊 项目核心参数
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7-20 10:00
招标项目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尼龙套管询价采购公告
标段数量ZT1103-XJ-2026-358

📝 正文内容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施工I标项目经理部(简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因施工需要拟询价采购(采购编号:ZT1103-XJ-2026-358)尼龙套管物资材料,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6071608:00至2026071908:00。

二、开启报价时间:于202607月20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

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1.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到货地点

备注

TG-01

1

尼龙套管

P60压缩型减振扣件

100000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详见附件1:图纸

TG-01

2

尼龙套管

轨道板起吊套管

38296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详见附件1:图纸

合计:

138296

2.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2.1尼龙套管材料为玻璃纤维增强聚酰胺66

2.2玻璃纤维增强聚酰胺66物理机械性能及试验方法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密度

g/cm3

1.3~1.4

GB/T 1033.1

洛氏硬度

HRR

≥110

GB/T 3398.2

抗拉屈服强度

MPa

≥150

GB/T 1447

压缩强度

MPa

≥170

GB/T 1448

弯曲强度

MPa

≥225

GB/T 1449

冲击强度

无缺口

kJ/m2

≥80

GB/T 1451

有缺口

7~12

熔点

250~270

GB/T 16582

体积电阻率

Ω·cm

≥2×1012(脱模后)

≥2×108(水煮后)

GB/T 31838.2

相对伸长率

%

4.4

GB/T 1447

纤维含量

%

30~35

GB/T 9345.4

1)尼龙套管内螺纹为梯形螺纹,螺纹基本尺寸公差应符合设计图的规定。

2)螺纹不允许有妨碍螺纹量规自由旋入的毛刺、错牙和丝扣不完整。

3)尼龙套管的内部不得有空隙。

4)尼龙套管抗拔强度不小于100kN。

5)尼龙套管经100℃水煮2小时后,其吸水率不得大于2%,尼龙套管经100℃水煮2小时后,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5×107Ω。

2.3包装与标志

1)尼龙套管上应有明显的号码标记和厂标。

2)尼龙套管应用袋(箱)包装牢固,每袋(箱)质量不超过30kg。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3、交付要求:

3.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15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3.2交货地点:项目指定地点。

3.3运输及卸车方式:乙方汽运至甲方工地,甲方负责卸车

3.4验收方式:

3.4.1尼龙套管应成批交货验收,每一检验批不得大于1万件。由制造厂的质量检查部门进行出厂检验。用户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制造厂提交的产品进行复检,复检抽样数由用户确定,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按GB2828.1,以不合格数表示批的质量

3.4.2 尼龙套管尺寸检查项目为研线9705-8设计图中标注公差的项目,检查水平采用一般检查水平Ⅰ,每一检查项目的合格质量水平为2.5,一次抽样。

3.4.3 外观检查水平采用一般检查水平I,每一检查项目的合格质量水平为4.0,一次抽样。

3.4.4 空隙检查、抗拔强度、绝缘电阻和吸水率检查水平为S-2,合格质量水平为2.5,一次抽样。。

3.5单价约定:货币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4、其他要求:

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含现场技术指导服务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4.2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4.3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4.4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4.5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以到货结算数量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相应的产品质量合格证。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1.报价函(附件一)(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不欠税证明(加盖公章)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5.材料产品合格证(加盖公章)

6.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内,文件逐页签字)上传至铁建云采。电子版PDF文件须在报价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开启后3日内附件原件邮寄给采购人。

六、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每月20日对账结算,结算起止日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以此类推。每月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物资对账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2.付款期限:采购方收到供应方开具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查验无误后进行挂账。甲方入账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乙方所供货款的70%,六个月内支付至97%,保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无息支付)。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舜通e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即满足询价公告要求),评审将由低到高依次评审,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八、报价保证金要求

九、报价有效期:90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使用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施工I标项目经理部

2.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中铁十一局铺架基地

3.联系人:霍彩丽 ***

十一:附件1:

附件1.pdf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施工I标项目经理部尼龙套管询采购

采购编号:(ZT1103-XJ-2026-358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报价函(加盖公章)………………………………………………..3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4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公章)…………………………………….5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6-7

5.材料产品合格证(加盖公章)………………………………………….8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9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3-XJ-2026-358询价函,并自愿参与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含税单价(元)

税率

到站合价含税

备注

1

尼龙套管

P60压缩型减振扣件

100000

2

尼龙套管

轨道板起吊套管

38296

合计:

138296

合价金额大写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报价联系人: 报价人:公司/厂(章)

报价人电话:

2营业执照、不欠税证明(加盖公章)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施工I标项目经理部

委托人: 身份证号: 123456789012345678 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有关事宜;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数量、对账、结算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有效日期:自授权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束。本委托涂改、转委托、超越代理权无效。

委托单位 (盖

法定(签

身份码:

委托人:(签

身份码: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委托人

代理人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身份证正反面

身份证正反面

5.材料产品合格证(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加盖公章)

物资供应质量安全承诺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轨道施工I标项目经理部部如我公司中标,为贵公司物资供应商,为保证我司所供应物资的质量安全性,特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一、经营资质承诺:

我方承诺向贵分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营生产许可证等必要证件。

二、供应货物承诺:

1.我公司所有供应物资保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质量要求。

2.我公司供应物资都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保证及时提供企业所需的外检报告及生产厂家生产证明等一切证件,并保证所有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三、质量验收方法:

我公司承诺同意按照相关材料供货技术要求的要求内容进行检测。

四、质量责任:

我公司对所供应的物资,出现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及任何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诺无条件退货,并在贵公司规定时内补充合格的货物,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五、本承诺在合同供货期内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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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方式
🏢 招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中铁十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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