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地点包括勐角和勐来2个片区,计划总投资788万元。申请常态化帮扶资金788万元。建设内容为:一、勐角片区:计划投资450万元。1.新建电力烤烟房30座(含电力烘烤设备),综合单价12万元/座,投资360万元;2.安装500KVA变压器(含电线)3台,投资60万元;3.安装400kW发电机3台,投资30万元。二、勐来片区:计划投资338万元。1.新建电力烤烟房24座(含电力烘烤设备),综合单价12万元/座,投资288万元;2.安装500KVA变压器2台,投资40万元;3.原烤烟烘烤房线路改造20座,投资10万元。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设计大纲、方案深化设计;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概算、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2.施工范围: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烤房工程(烤房主体设施由加热室、装烟室、供热设备、通风排湿设备、温湿度控制设备等组成,配套必备的编烟棚、配电室等附属设施)、配套附属安装工程、电力工程等相关设施建设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包括竣工图等相关资料),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3.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及实际要求执行。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