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青浦区金商公路南延(金湖路-浙江省界)新建工程项目部(方桩、管桩)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ZTJ1905JC-2026-024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就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青浦区金商公路南延(金湖路-浙江省界)新建工程项目部(方桩、管桩)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青浦区金商公路南延(金湖路—浙江省界)新建工程,主要工程内容:金商公路长1347.26米,红线宽度55~58米;金湖路长243.26米,红线宽度28.8~30.7米。其中新建桥梁3座,大伐港桥全长32米,宽40米;太浦河桥长945米,引桥宽35米,主桥宽39米;省界河桥长77.1米,宽33米。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无。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YZJFZ-01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
1 |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
400*400 |
米 |
2576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青浦区金商公路南延(金湖路-浙江省界)新建工程项目部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商公路南延(金湖路-浙江省界)新建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 |
按甲方施工现场进度要求,接到供货通知后即时供货,按需分批连续交货。 |
YZJGZ-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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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
1 |
预应力管桩 |
D40 |
米 |
5300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青浦区金商公路南延(金湖路-浙江省界)新建工程项目部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商公路南延(金湖路-浙江省界)新建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 |
按甲方施工现场进度要求,接到供货通知后即时供货,按需分批连续交货。 |
3.2技术规格书:
1.1技术要求:GB/T 13476-2023《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23G409、2000 沪 G502,20G361《预制混凝土方桩》。
1.2技术要求:预应力管桩外径圆桩最小桩径≥400mm,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80,其具体规格和技术指标采用国家或浙江省行业标准(含标准图集)要求且工厂化生产的预应力管桩,每根管桩包含接桩和闭口型桩尖。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接桩采用钢板角钢接头,上下两节桩对接面应相互平行,接头处预埋端部钢板须保证平整及垂直桩轴线,并应严格注意端部混凝土浇筑密实,上节桩采用C35混凝土,中下节桩采用C30混凝土,
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材料的检验报告。
3.合同交货计划:交货计划按买方每批次采购计划清单交货(最迟进场时间2026年8月1日)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4.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4.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指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验收要求:由买方负责验收,每批货物卖方应附货物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第三方检测证明等必要文件。
计量方式:以实际到货数量买方按每米验收。
5.质量保证期:
卖方承诺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自最后一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之日起算,如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免费予以退换,否则,买方有权追究其损失。质保期满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实行固定价结算,结算单价=中标单价,结算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含税到场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及加工损耗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费、利润、风险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综合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70 %)
√票据支付(30 %)
票据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2)付款周期:本合同为分批供货、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以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卖方在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7日内向买方开具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开票之后15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买方在收到发票并进行认证无误后,扣除该物资价款的5%的质量保证金,3个月后支付第一个月已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已交付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届满次月无息支付。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为虚假发票或不能认证,买方拒付当期货款。
支付方式: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云信、建信融通)等其他方式支付。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票据支付比例不低于30%(票据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票据期限6个月),买方不承担相关手续费、贴现费等财务费用,买方只能将货款支付到本合同约定的卖方指定银行账户,不接受卖方委托付款。
(3)逾期付款约定: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货款的,买方除支付当期货款本金外,还应按中国建设银行当期执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以逾期未付金额为基数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1%。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甲方施工现场进度要求,接到供货通知后即时供货,按需分批连续交货。
3.4.3供货地点: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商公路南延(金湖路-浙江省界)新建工程项目部施工工地。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0时00分(以公告时间为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
5.2.投标保证金金额:YZJFZ-01:20000元。
YZJGZ-01:20000元。
5.3.银行汇款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账户信息如下:请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在对应投标包件中查看,每个包件投标人对应唯一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意区分。
5.4.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2026年7月9日17时00分(以公告时间为准),以此作为对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况进行确认的最终时间,投标保证金逾期到账,将导致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导致投标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586号
联 系 人:特日格乐
联系电话:(0411)8216 3725
2.采购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青浦区金商公路南延(金湖路-浙江省界)新建工程项目部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
联 系 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联系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