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市政交通配套工程大礼路(大广高速-京台高速)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二标段钢支撑租赁询价公告
编号:CR24BJ-ZL-2026-DLLX001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市政交通配套工程大礼路(大广高速-京台高速)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经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所需钢支撑现以公开询比价方式进行租赁,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报价人按以下要求,于询价响应截止时间: 2026 年 7 月 11 日 9 时,将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签字盖章的PDF版于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铁建云链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逾期或送达文件不清晰不能正常识读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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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或图号 |
需求数量(吨) |
拟定租期(月) |
交货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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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CZL |
1 |
钢支撑 |
Φ609mm Q235B |
符合国家GB 50205-2020技术标准 |
460.00 |
4.5 |
大礼路(大广高速-京台高速)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二标项目工地二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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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计 |
460.00 |
4.5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招标租赁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租赁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设备出租方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生产工艺、 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已获得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出租单位具备建筑工程设备租赁资质能力。
2.3 财务能力要求:出租方财务状况良好。
2.4 设备性能保证能力要求:出租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 定,已获得所出租设备的相关证书。
2.5 出租单位业绩要求:须提供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近三年的同类设备出租 一个及以上出租业绩(需提供要求期间内已经或在执行出租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2.6 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 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 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竞价状态。需提供至少一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2.7 其他要求:
(1)设备出租单位只能以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出租单位参与竞价,出租设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竞价。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出租方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竞价。
(3)设备出租单位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4)不接受被列入上年度和本年度“ 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 中 铁二十四局供应商警示名录 ”中的设备出租单位。
三、与材料设备供应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为【钢支撑】,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总价及税率,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承租方规定的期限内运抵交付。
3、供货地点: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市政交通配套工程大礼路(大广高速-京台高速)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二标段项目工地。
4、询价响应方必须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证书、材料设备合格证、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5、在承租方确定材料供应商的材料品种、型号规格后不得随意更改与提供的材料样品不一致。
6、售后服务:本批租赁设备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出租方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承租方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设备,若未按时交付影响承租方使用,出租方必须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出租方必须完全响应以上设备使用营运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设备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还设备,并承担由此给租赁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文件、材料合格证、检测资料及国家有关的最新质量标准规定和项目设计文件均为验收依据。
(2)进场材料设备验收:材料设备运抵承租方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材料品种、型号规格、合格证、检验资料及附件清单进行验收。
(3)设备使用前验收:经安装单位自验合格、监理、总包单位联合验收, 并经具备检验鉴定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验收合格(若规定需要),使用单位报属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取得使用合格证后,承租方完成最终验收。
9、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按否决其报价资格处理
(1)报价一览表和承诺书未签字盖章的;
(2)询价响应内容、售后服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
(3)未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执行的;
(4)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
四、报价单价和付款方式
1、材料结算价格
(1)报价单价为固定单价。
单价包含租赁费、进场运输费、退场运输费、装卸费、验收、检验检测、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送达承租方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合格发生的所有税费的综合单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
(2)材料设备供应期规定:以承租方书面形式通知材料进场时间为准。
(3)结算期:按月结算,不足月部分按月租单价÷30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每月20号之前双方办理上月租用结算单并双方确认签章,根据结算总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送到承租方方办理签收手续。
(4)合同版本使用承租方规定格式合同版本。
2、付款方式
货款以银行转账或网银支付。当期结算完成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甲方收到发票核验后45天内支付当期80%租金,剩余租赁款在钢支撑全部拆除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五、联系方式
承租方: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市政交通配套工程大礼路(大广高速-京台高速)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大礼路
联 系 人:李洪梅
联系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电子邮件:***[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组 织 方: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北京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服大街11号
联 系 人:姜瑞
联系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电子邮件:***[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