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
2026年度洗涤原料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度洗涤原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及品种名 称
规格型号
质量
技术
标准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预算
金额
(万元)
最高
限价
(万元)
交付
(实施)
时间
备注
1
医用洗衣粉
桶
见技术参数
公斤
18000
16.2
37.9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医用氧漂粉
桶
公斤
18000
14.4
乳化剂
桶
公斤
6000
5.4
中和酸
桶
公斤
2400
1.2
洗涤剂
桶
公斤
2000
0.7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37.9万;
3.本项目确定 1家供应商成交。
三、技术参数、要求: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经济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后,根据甲方洗涤产品用量需求,24小时内送货上门。
2.交货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
(具体地点及品类数量按医院发运接收单指定。)
3.交货方式:分批送货,接到需求后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办理货物的运输等事宜,运输方式自定。产生的所有费用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包含货款、利润、税金、装卸载费、运杂费、售后服务费及相应的不可预测风险等一切费用。本合同无预付款,物资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中标(成交)供应商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以公对公转账形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单位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采购单位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当付款中予以扣除。
3.在结算过程中,中标(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其他虚假材料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情况处理。
4.未经军队采购平台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编号或者未按照要求进行备案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合同书,不得办理支付手续。
5.若后期军队审计部门、军队采购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职能部门抽查,提出价格虚高等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进行调查,积极提供相关审价资料,若审价结果低于合同价,中标(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退还虚高款项;若审价结果高于合同价,按合同价进行结算。
★三、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XX项目履约保证金”字样)。
2.若中标(成交)供应商未按时交付物资,或物资履约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3.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单位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采购单位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4.不按合同条款履行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质量保证金从履约保证金中100%扣留。
合同履行物资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在质保期内(1年),物资因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任产生质量问题未予以补救,或者予以补救后仍然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应损失。
6.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截止最后一次配送后1年)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采购单位接到中标(成交)供应商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后,应当于30日内核实质量情况,办理质量保证金返还。
★四、打码贴签
消耗类用品,无需打码贴签
★五、运输和保险
1.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将物资运抵合同约定的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办理货物的运输等事宜,运输方式自定。以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2.物资交付前,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对运输、搬卸和交接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等问题负责。
★六、验收说明
1.到货检验
①物资交货后,甲方应当在现场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等;检验物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外观、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等。涉及进口产品的,乙方应当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具的检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到货检验由双方共同进行,乙方应当自费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到货检验,甲方应予提供必要的临时办公场所和出入许可等。
③在到货检验中发现物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④在到货检验中,双方应当共同签署检验报告,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⑤到货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物资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物资质量问题,亦不能免除或影响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对甲方负有的包括物资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⑥到货检验的时间为:现场完成。
⑦到货检验的其他要求:无。
2.验收要求
①符合下列情形,甲乙双方签署物资验收报告:
物资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指标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检验合格。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接的配套服务或伴随服务,经甲方确认已经完成。
②甲乙双方应当签署物资验收报告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为签署物资验收报告的日期。物资验收报告分批次签署的,最后一批物资验收报告签署日期为验收日期。
③物资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办理物资交接手续,物资转入运行、使用阶段。
④验收的其他要求:无。
3.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延期交付时,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合同金额的 0.5‰ 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 10% 。如果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时仍不能交付,或交付时间影响甲方任务实施,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给予足额赔偿。
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不达标而给甲方或产品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因甲方不具备接收条件或拒绝接收,致使乙方无法按期交付并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③甲方需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时,甲方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迟付一天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LPR一倍标准,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应付款金额的10%。
④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该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受影响方应尽力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如法律对不可抗力有其他规定,或合同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条款不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4.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甲方或者乙方向采购机构负责合同履约的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第一次调解处理;第一次调解不成功的,向军级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或者同等权限的采购管理部门请求第二次调解处理。
调解不成功的,甲方或者乙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5.保密和专利权要求
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使用物资和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指控,对此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甲方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技术参数要求
1.医用洗衣粉 18000公斤
(1)pH值(0.1%溶液,25℃时) ≤12;
(2)总活性物含量≥14.0%;
(3)总五氧化二磷质量分数 ≥10%;
(4)含漂白活化剂,性能温和,有去除织物油污、血渍,增白增艳,干净清爽的功能,对设备、人员、织物无伤害。
2.医用氧漂粉 18000公斤
(1)pH值(0.1%溶液,25℃时)9-12;
(2)活性氧含量≥6.0% ;
(3)总五氧化二磷质量分数≤1.1%;
(4)水分及挥发物≤6.0%;
(5)要求低温释氧型漂白粉,性能温和不伤织物,安全适合于彩色织物的漂白处理,对各种物质血渍污渍及其它可氧化色素有特殊的去渍功能。洗后白色织物增白,彩色织物增艳。
3.乳化剂 6000公斤
(1)pH值(1%溶液,25℃时)≤10.5;
(2)总活性物含量(非离子)≥10.0%;
(3)外观: 呈均匀液体,无机械杂质气味,无异味。
4.中和酸 2400公斤
(1)pH值(1%溶液,25℃时)≤2.0-4.0
(2)有机酸含量 ≥30.0%;
(3)要求酸性有机物和其它酸剂复合而成。中和洗涤残留碱,柔软舒适;防锈、防发黄;延长织物使用寿命;增加织物鲜艳度。
5.洗涤剂 2000公斤
(1)pH值(0.1%溶液,25℃时) ≤10.5
(2)总活性物含量 ≥15.0%;
(3)总五氧化二磷质量分数≤1.1%。
四、公示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
2026年11月05日
五、反馈渠道
1.如对技术参数有任何意见建议,须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方,递交要求:
(1)邮件主题:×××采购项目×××公司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邮箱***[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方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方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办公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移动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传真:无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周助理
办公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移动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2026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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