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6年08月03日 发布了2025-JW02-F1039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公告中的踏勘时间公告与招标文件中的不一致。
更正内容:
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踏勘时间”更正为:2026年8月12日 09:00,与原公告内容保持一致
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办公电话: ***[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3.1为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上传系统顺利,建议:
(1)各供应商于开标当日尽早到达开标地点。
(2)投标供应商应自带载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提供备份光盘或电脑现场刻录),以防原件损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拷贝上传不成功的,可以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采购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2本项目到现场开标,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开标前将核对个人电子社保系统相关信息,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如采取汇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手持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如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携带单独密封的银行保函原件1份。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02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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