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6年07月24日 发布了2026-JQ54-F1002(1)第三方工程技术服务(第1包)(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价格评审标准表增加“当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用最低价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投标下浮率/评审基准价)×标准分值”
更正内容:
价格评审标准表增加“当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用最低价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投标下浮率/评审基准价)×标准分值”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对涉密资料进行脱密处理。 2.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 3.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不能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4.保证金退还无须供应商提供信息,支付流程较多,请耐心等待,保函形式不需要我单位办理退还保证金相关手续。缴纳方式上鼓励采取银行保函形式。 5.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应当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若证明材料为承诺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承诺。6.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给予供应商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7.信访举报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上级信访举报电话024-28866627。
202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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