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26]05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侨大学2026年石结构房屋加固和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华侨大学2026年石结构房屋加固和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现就华侨大学的华侨大学2026年石结构房屋加固和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26]056号 )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出补充修改及疑问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和内容”均修改为“华侨大学2026年石结构房屋加固和改造工程(西区教职工周转房1-10#楼、17#楼、金川活动中心、文科楼、外语楼梯形教室、土木楼、土木结构实验室、教锯楼西段、南区教师周转房4-6#楼、14#、产业公寓),内容包括本工程所有建筑安装和相应配套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含两年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6.3款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 号),投标人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25中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1)或(6),(6)具体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48 项种形式提交”修改为“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具体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48 项第21条款种形式提交”。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项“第21条款”修改为“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 号),投标人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注:①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因免缴投标保证金事项而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当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7 ***[登录解锁关键信息]4000 元)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②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负有责任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限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未按规定期限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将上报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5、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项下的第15条款、18.3条款予以删除。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一)投标人承诺函”中的第五点修改为“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
二、投标人提问答疑回复:
1、本项目层数多少?
回复:一至四层不等(单体最低一层、最高四层)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3“标段名称(若有):/”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1标段”,前后不一致。请代理明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标段名称如何填写?
回复: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标段名称填写“/"或“1标段"均认可。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29“监理大纲:不要求提交”,请招标代理明确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监理大纲。
回复:本招标项目不需要提交监理大纲。
4、请确认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施工监理服务期”是否直接按已填好的内容进行填写?
回复:施工监理服务期按365日历天填写。
5、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0,第一节协议书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1.1(1),包含了“缺陷责任期”。理由: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建议修改: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回复:本招标项目已计取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 32000 元,缺陷责任期相关监理工作已涵盖在保修阶段服务范围内。
6、问题:本项目要求配备监理部人员7人,其中“1名土建专监、1名水电监理员”费用是包含在人员配置附加费用12万元?理由: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一般房屋建筑工程30000㎡(含)~60000㎡,配备5人即可。建议:如“1名土建专监、1名水电监理员”费用不包含在人员配置附加费用12万元,则建议删减“1名土建专监、1名水电监理员”或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回复:根据闽建建〔2018〕36 号、闽建建〔2018〕37 号文件,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为5人。本项目结合项目实际管理需要,在最低标准配置之上增配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 名水电专业监理员,该部分增配人员对应的人员配置附加费用12万元已单独计列,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中的第20条款。
7、问题: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19、本项目拟配备的其他主要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专职专人不允许兼任)…”,应不包含“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吧。
理由:按闽建建【2018】37号文件注:“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允许“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可兼职。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中“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专职专人不允许兼任”,系指在本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各岗位之间不得互相兼任。
8、问题: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20中的注②,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6.2.2、6.2.3条款。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问题:招标文件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9.2“(12)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进行各施工阶段的标高测量、取样等工作,监理人工作内容无法满足委托人要求的,可由委托人指定委托检测单位,检测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理由:不合理,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费用。建议修改为:检测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回复:此条款予以删除。
10、问题:招标文件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9.2“(6)安全监理工程师及设备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人车辆、设备机具的安全符合性进行检查,杜绝车辆、设备带病运转”,本项目监理人员未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及设备监理工程师”。建议:删除此条款。如需另行提供“安全监理工程师及设备监理工程师”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或“允许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9.2(6)修改为:监理人应落实安全监理职责,由本项目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对承包人车辆、设备机具的安全符合性进行检查,杜绝车辆、设备带病运转。
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为准。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同时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登录解锁关键信息])、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招 标 人:华侨大学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6年08月21日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通知首次发布于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侨大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联系方式:***[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北清东路552号
联系方式:***[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电 话: ***[登录解锁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