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一五五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湘潭某单位某建设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湘潭某单位某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采购单位地址:***[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易鹏 、龙雨嫣15364072715
代理机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七里庙路大鸿杰座裙楼四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 征集条件
本征集项目湘潭某单位某建设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一五五处,建设资金来自全额国家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一五五处。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服务 进行征集。
2. 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潭某单位某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2.2项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
2.3建设规模:新建消防道路、排水沟、挡土墙;附属设施迁建、更换、加固;改造升级库区电气、消防、安防、自控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等;铁路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公路设施、油罐防腐等。
2.4投资估算:超60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全额国家财政资金,100%;
2.6项目范围:项目的设计服务,根据建设单位工作要求完成本项目全过程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报建图册、施工图技术交底、设计代表现场派驻、设计变更、配合完成竣工图制作相关工作、配合参加所有验收会议并提供工程招标的技术支持。最终项目内容和规模以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批复为准。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根据建设单位实际需求,项目建设全周期,即从签订合同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设计相关工作为止,其中:
初步设计: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落实可研报告及其批复意图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设计内容及深度达到初步设计评审要求,提交完成设计成果资料(含纸质和电子版),并配合取得初步设计阶段的相关批复。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与报审的初步设计同步编制,初设批复后10日内形成可供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的施工图,提交完成设计成果资料(含纸质和电子版),并主动对接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
后续服务: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和审计结算时间为准,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为全资国有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申请人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申请人自定)。
3.2申请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以下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3、商物粮行业成品油储运工程专业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资质甲级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如投标人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情况,需提供采取措施确保建设资金安全的承诺。
3.2.3信誉要求: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登录解锁关键信息])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的公共信用报告);法人及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及其他犯罪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提供: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完成过成品油库设计业绩,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含设计、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身份参建的项目。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要求: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设计业绩)的顺序认定。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申请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业绩时间等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申请文件中。
3.3 保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要求,申请人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者直接投资;(2)拟承担涉密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招投标、监理、项目管理、施工、采购、审计、运维等工作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3)具备承担相关业务的行业资质和专业能力;(4)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5)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注:以上财务、信誉、业绩、保密要求,申请人除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外,应提供符合相关条件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并有法人签字。
3.4 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5 本次征集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后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征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申请对未入选申请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征集文件的获取
请从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现场获取征集文件。征集文件售价300元,未购买征集文件的无参加征集资格(线上获取为发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至***[登录解锁关键信息]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七里庙路大鸿杰座裙楼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申请文件,或申请人未按本项目征集公告规定获取征集文件的,征集人将拒收。
注明:申请人的授权代表须亲自到场参加,现场予以查验。
7. 征集方法
采用合格制、有限数量制、综合评分制相结合方式,满足资格要求单位低于7家,重新征集;满足资格要求7或8家的全部入围,同时进行评分,采取详细审查打分制,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满足资格要求的8家以上时采取详细审查打分制,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前8名的入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接受湘咨监督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4446410转2457。
二、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