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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教学实验设备设施更新购置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编制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系统收录时间:2026-07-27 22:05
📊 项目核心参数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教学实验设备设施更新购置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编制服务
行业分类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类型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教学实验设备设施更新购置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编制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申领/线下申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261560084

项目名称: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教学实验设备设施更新购置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编制服务

预算金额:2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服务要求

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教学实验设备设施更新购置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编制服务

248.00

依据已获批报告,分别针对雄安校区公共实验室建设(含公共教学仪器设备、多媒体及智慧教学设施)、专业实验室建设等建设内容,编制设备采购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服务要求包括:按照国家及行业初步设计编制规范,结合学校学科发展需求及各功能定位,完成各类教学实验设备的配置方案、技术参数要求、设备数量及选型建议等内容,编制深度满足设备采购招标要求;同步编制投资概算,确保概算内容完整、合规、投资可控;配合采购人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及概算审核,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复。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参照教育部关于报送“两重”“两新”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通知要求及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根据项目整体进度要求,完成上述全部内容各子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并全过程配合采购人完成报批、评审及后续项目建设、完结验收等相关工作。编制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设计方案及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投资构成、建设方案、建设管理和周期、工程建设招标方案、初步设计投资总概算等,设计成果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报告须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须通过专家评审;编制深度满足设备采购招标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成果通过审批之日止,每一批次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编制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每批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开始时间以甲方指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7日  至 2026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申领/线下申领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按以下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及办理事项) 3.2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获取方式。请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获取招标文件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邮箱:*** 线下申领:北京市海淀区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1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交通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1层国信招标            

联系方式:蒋奇阳、赵蒙、胡倩燕、康丽娜、杨宠、杨明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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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方式
🏢 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北京交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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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项目核心负责人
📞
联系电话
138****0000
🔗 项目源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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