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四川省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基本防护装备采购项目需求调查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基本防护装备采购项目需求调查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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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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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川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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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605号万泰广场1单元9号楼6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切实维护广大供应商正当权益,现将项目技术参数进行网上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技术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采购人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并进一步论证完善,意见或建议具体采纳情况不再反馈供应商,具体技术参数、预算价格和数量等信息最终以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8月6日(北京时间)。
(二)意见或建议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以邮件形式反馈至(2959362546@qq.com)邮箱,超过公示期送达的将不予接收。
(三)意见或建议反馈要求
1.意见或建议要求:提出意见或建议按附件2格式填写,意见或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意见或建议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产品彩页(加盖制造商公章)等,无盖章意见或意见不具体或证明材料不充分的视为无效意见,不列入论证研究范围。
2.资料上传要求:
(1)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2)邮件正文:注明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方便需要时对接。
(3)邮件附件:将所有意见或建议反馈表(盖章版)和证明、论述资料(盖章版)扫描成1个PDF文档上传;另需上传意见或建议表Excel电子版方便汇总整理意见。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请广大供应商站在提升产品性能标准的角度提出意见,如因自身产品性能不满足要求提出的不合理意见将不会被采纳。项目后续采购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如有意向,请及时关注后期公告。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