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2026年度事务型数据库软件框架协议联合征集采购项目入围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央国家机关2026年度事务型数据库软件框架协议联合征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C-HGD260519
三.征集内容:事务型数据库软件
四.评审日期:2026年07月16日
五.评审情况:
本项目共19家响应人参与响应。
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于初审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各响应人信用记录逐个查询,未发现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评委会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评审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响应人资质以及各响应人对征集文件的响应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评审。具体情况如下:
初审情况:
以下响应人未通过初审:
|
序号 |
响应人名称 |
被拒绝原因 |
征集文件相应拒绝条款 |
|
1 |
北京万里开源软件有限公司 |
指标项[产品清单及报价一览表]不符合,产品清单未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 |
征集文件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0.1 |
|
2 |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指标项[产品清单及报价一览表]不符合,产品清单未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 |
征集文件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0.1 |
六.入围情况:
本次征集采用价格优先的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具体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情况详见产品入围表。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杨若黎,庹青,沈小明,傅航,余东昌
八.入围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下载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打开浏览器输入地址:***[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登录系统,进入【公告/通知】菜单【中标/入围通知书】页签,点击本项目操作栏【下载通知书】按钮下载成交通知书。
(二)签订框架协议:供应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分别与各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逾期不签订的,视为入围供应商主动放弃入围资格。
与国采中心签订协议的操作方法是:打开浏览器输入地址***[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登录系统,进入【合同管理】菜单【框架协议】页签,点击本项目操作栏【签订】按钮签订本项目框架协议。
(三)产品上架:所有入围产品由各征集人分别完成上架。
在国采中心上架产品由系统自动完成,入围供应商可自完成框架协议之日起登录电子卖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四)业务咨询电话
1.国采中心电子卖场业务咨询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2.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客服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张健020-83196805。
4.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咨询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徽采云平台客服95763、***[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5.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871-68315606;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政采云平台客服95763、***[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6.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咨询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政采云平台入驻操作咨询电话:95763。
7.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771-8600430;产品上架技术咨询电话:0771-8600413
8.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371-65915502;技术咨询电话:400-182-8989
9.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咨询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九.联系方式:
(一)征集人信息
名称及地址:1.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
2.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玉林里45号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腾飞大厦办公区))
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4.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5.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
6.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省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7.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 22 号)
8.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12号)
9.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二)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邮政编码:100035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十.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咨询项目联系人。如对结果提出质疑的,应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扫描件发送至国e采系统。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