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6年05月18日 发布了2025-JQ24-W3017南宁市某医院2023年度5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16)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中电子关联格式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抬头错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5-25,更正为:2026-05-29。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05-26 08:30:00,更正为:2026-06-02 08:30: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26 09:00:00,更正为:2026-06-02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5-26 09:00:00,更正为:2026-06-02 09:00:00。
原采购文件中电子关联格式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抬头为 “西安某学院…” ,更正为 “(采购机构名称):”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部分:采购行业整肃治理信访举报渠道公告
(一)、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行业部门监督电话反映问题。①固话:027-59561758,手机:15337901797;②固话:0773-2080275,手机:1867350102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30-17:00;
2、线下举报。当面递交或快递邮寄的方式提交举报资料。①联系人:张助理,联系电话:15337901797,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②联系人:杨助理,联系电话:18673501021,邮寄地址:桂林市秀峰区。
(二)、受理范围
1、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在采购活动中存在阻碍竞争、倾向指定、与供应商勾连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存在资质造假、行贿围猎、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问题的;
3、评审专家在采购评审过程中存在评审不公、相互串通、与供应商勾连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
4、所属单位在网上采购活动中,出现产品定制、价格虚高、倾向指定、化整为零、空单套现等违纪违法问题的;
5、其他单位或个人在采购活动中质疑投诉、违规处理等环节存在其他问题的。
(三)、注意事项
1、正确行使民主权力,提倡实名反映,严禁诬告、乱告;
2、反映的问题应当详细明确,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可信;
3、受理举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注意事项
本谈判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文件中“近*年/月”“最近*年/月”“前*年/月”均是指以谈判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谈判截止时间在6月1日(不含)前,近3年财务报表指上年度之前的3年 (不含上年度),谈判截止时间在6月1日(含)后,近3年财务报表指本年度之前的3年(含上年度),特别说明除外。
2026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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