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第三方外送检验服务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第三方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遴选1家第三方检验机构为我院提供部分暂无法自行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检测服务
采购数量:3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我院提供部分暂无法自行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检测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能够满足《检验项目清单》明确的检验项目的检测
★1.能够满足《检验项目清单》明确的检验项目的检测(提供承诺书,技术要求1-3承诺书可合并1份提供)。
★2.周一至周六至少每天1次本院收取样本,周日、节假日若遇到紧急情况,必须来院取标本并及时回报检测结果(提供承诺书,技术要求1-3承诺书可合并1份提供)。
★3.有应急检测需求情况下,能够及时响应并及时到达医院收取样本并及时回报结果,不以样本量多少来决定是否响应(提供承诺书,技术要求1-3承诺书可合并1份提供)。
4.检验结果质量及责任要求:服务方承担的分析前质控包括样本的标识、预处理、存储和运输。其中包括样本标识的清晰、唯一、正确,运送样本时按照有关规定严密包装,样品运输时符合国家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服务方收取标本后,应对标本负责,因标本丢失、溢洒、损坏,及检测项目漏检、误检、错报、误报、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不达标等服务商原因所引起的纠纷由服务方承担相应责任。
5.标本收取检查:服务方在收取标本时,须对标本的完好性、正确性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送检的标本说明合理拒收理由后可以拒收。
●6.标本运输:服务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冷链运输方案,保证标本在运输过程中保持适合温度,不影响检测结果。
●7.数据检测要求及信息保密:检测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通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测评结果不低于“三级”。
8.报告返回方式:为更好服务临床和患者,满足信息化要求,服务方需提供两种以上报告单返回方式。
9.变更信息告知:如服务方的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报告时间、项目组合、标本要求等事项发生更改时,应及时向院方通知。
10.标本处理:服务方按双方约定时间发送报告,并将已检标本及检验报告按照行业规范化要求保存适当时间,到保存期限后,服务方可自行予以销毁,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服务方自行承担。
11.实验室技术负责人资质: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拥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提供实验室技术负责人职称、职务等相关证书,其中病理、检验专业的高级职称分别不少于两人。
12.实验室资格条件:取得上一年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合格证书。
13.需要特殊采集容器及保存剂的检验检查项目,服务方须向甲方免费提供合格的采样容器及保存剂,并将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交于甲方备案。
14.医院未开展的特殊检查项目,采集标本需用到的相关药品耗材,由服务方免费提供。
15.服务方在检测结果达到危急值报告范围
69.00
2026年06月
无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王耘鹤
联系方式:18182494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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