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工程设计(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2)完成本项目设计;配合建设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图等相关服务工作。(3)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及调整优化初步设计,并一次性通过评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等。2.5.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框架结构农产品加工车间,钢结构仓储库房(含冷库),砌体结构管理用房,配套实施场地平整,C30混凝土场地硬化,C20毛石混凝土挡墙,场地通动力电1项,安装镀锌钢管DN63供水管,100立方米水池1座,20立方米水池1座,安装DN2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三格净化池1座,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4)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5)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2.5.3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