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曙光路。
一、采购需求:
1.1 GZ430项目部因施工需要,计划采购特种砂浆一批共2318.18吨(具体型号详见报价单)。
1.2具体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针对本次投标项目授权文件/代理/购销合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若涉及专利的,须有相关专利授权;一般纳税人。
2.2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2.3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投标物资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的拟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质量合格的生产设备。
2.4履约信用: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2.5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通过国家相关规定的认证体系。
2.6投标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7 本次报价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在物资材料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装卸车费、服务费、售后及技术服务费及各项费用等。
三、投标报价
1.报价说明:本次询价采购实行固定价结算。
2.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3.双方约定以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后,卖方按买方确认收到的合格物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单价申请结算。
四、付款条件:结算完成后,卖方开具合格增值税发票,结算三个月内,支付本期结算额的60%;卖方配合提供完买方所需所有材料并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合同总额的15%待所有供货结束3个月内支付,剩余5%结算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所有供货结束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
五、约定总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增值税相应调整,从而价税合计金额相应调整,增值税率调整的时间点以税务机关的通知为准。
六、验收方式:以买方现场查点签收数量为准,买方有权对卖方所供货物进行抽检复核,检验生产记录等方式对其数量质量进行复查。
七、其它
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不含税最低投标价法;
2.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为线上报价,询价函发售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4:00时至5月23日9:00时,报价截止时间与报价揭示时间为2026年5月24日9:00时。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文件上传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责任由报价人自负。报价文件格式为纸质文件。
投标文件名称格式为:公司全称+包件号。
4.报价人报价文件组成:报价人至少提供签字盖章的报价函、营业执照扫描件、报价承诺函、授权委托书及安装资质。以上资料合并为一份PDF。
5.收货地址:扬州市广陵区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
6.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具体资料按我方实际要求提供即可。
7.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9.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图纸要求。
10.报价有效期:30天。
11.投标报价单位需充分了解扬州地方政府对特种的特殊要求,并执行,因不符合政策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单位承担。
12.按本公告报价单报价,不符合者,一律不采纳。
采 购 单 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扬州GZ430地块建设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于东甲 18522065979
2026年5月8日
采购组织机构: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集采分中心
联系人:刘明强1504119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