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宽甸集安项目(沥青混凝土)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2026-WZCG-1905-KD-X002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就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宽甸集安项目(沥青混凝土)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情况及建设地点:宽甸、集安某地。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法律规定的经营资格,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施工现场供应需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依法纳税且纳税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采购包件合同所需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2024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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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
1 |
沥青混凝土 |
6cm粗粒式 AC-25F 包含透层沥青(0.9升/ 平方米) |
平 |
6911 |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宽甸集安项目 |
辽宁丹东宽甸某地、吉林集安某地 |
按施工进度要求具体提报 |
|
2 |
沥青混凝土 |
4cm中粒式SBS改性沥 青混凝土AC-16C,包 含洒粘层沥青(0.4升/平 方米) |
平 |
6911 |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出厂合格证明。
(三)合同交货计划:按施工进度要求具体提报。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卖方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现场抽样送检。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最后一批采购物品通过买方验收之日起计算。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实行固定价结算,结算单价=中标单价,结算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含税到场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及加工损耗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费、利润、风险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综合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采用电汇、企业云信、铁建银信、反向保理等支付方式,其中票据支付比例不低于30%,相关贴息费用由卖方全额承担。
(2)付款周期:
实行按月结算,双方共同签认物资结算单,供应商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完工结算后,支付结算金额的70%;剩余款项根据工程发包人拨款进度进行支付。竣工验收合格支付80%,结算审核后90%、决算审核后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且物资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剩余质保金。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施工进度要求具体提报。
3.4.3供货地点:辽宁丹东宽甸某地、吉林集安某地。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0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
5.2.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
5.3.银行汇款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账户信息如下:请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在对应投标包件中查看,每个包件投标人对应唯一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意区分。
5.4.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17时00分,以此作为对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况进行确认的最终时间,投标保证金逾期到账,将导致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导致投标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586号
联 系 人:特日格乐
联系电话:(0411)8216 3725
2.采购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宽甸集安项目
地 址:辽宁丹东宽甸某地、吉林集安某地
联 系 人:吴昊
联系电话:15941150503
电子邮件:357384001@qq.com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