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杨春湖畔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进行招标采购,凡有意向且具备相应资格的均可参加本次招标。凡愿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请将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有关
要求送达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玉龙路168号中国铁建国际城16栋2楼。
一、采购详情
1.采购范围:
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杨春湖畔项目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1388号杨春湖畔项目一期、二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2.最高限价:含税总价172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
3.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二、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当天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以下资格审查要求将否决其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形式:以现金转账形式/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至招标人保证金专用账户,从其他账户交纳的无效。
2.保证金金额:3456.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肆佰伍拾陆)。
3.招标人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号名称: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钟家村支行
账号:127906410910501
汇款备注: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杨春湖畔项目垃圾清运服务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提交至招标人或到现场开标提供1份银行保函原件。若未能按时递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收取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90天。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不在规定期限内订立合同;
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与采购文件相违背的附加条件。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本公告发布时起至2026年5月28日10时00分,登录“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的采购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截止时间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日10时3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上传电子盖章版响应文件,并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由授权委托人线下递交至: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玉龙路168号中国铁建国际城16栋2楼。
2.电子版及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采购文件答疑
1.招标提疑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10时00分。申请人以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采购文件的疑问,并通过“铁建云链”平台递交电子版疑问。
2.招标答疑截止时间2026年5月30日10时00分。招标人以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回复提疑问题或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并通过“铁建云链”平台发布。
八、响应文件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的截止时间。
九、确定成交单位
(一)本次采购评审办法为合理低价法。招标人将对参与招标的单位资质及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按照报价水平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二)招标人不对未中选单位作任何关于招标、评选的解释和说明,未中选文件不予退回。
(三)招标小组由招标人组建。
十、招标原则
(一)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
(二)招标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采购有关的内容;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招标人员不得私下与报价单位接触。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同时在“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玉龙路168号中国铁建国际城16栋2楼。
联系人:翁琴
联系方式:15927125968
监督人: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综合部(法务)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方式:1351722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