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SJ-WZ-2026-061
1.招标条件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生石灰、商砼、碎石、石渣、保温板、U型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线路长度80.858km。
我单位负责承建LYL9标,K71+200~K72+600、LHK14+025~LHK20+000,位于甘肃省临夏市附近,主线长1.4Km,莲花连接线5.975Km,主要工程内容有东塬枢纽立交、临夏东管理所、隧道管理站、养护工区、临夏东收费站、临夏东交警业务技术用房、考勒匝道收费站、临夏东养护工区生产区、临夏东停车区、东乡及莲花连接线房建、刘家峡服务区、莲花连接线5.975Km、临夏东立交连接线、段内绿化。合同额14亿元,施工总工期为4年,计划于2023年7月16日开工,2027年7月16日完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生石灰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招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生产能力须满足招标使用需求,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2025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1日至今采购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6年5月以后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2024年1月1日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最新一期《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供应商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4年1月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之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④中标人所供物资出现一次质量问题,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全部纳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和《甘肃省公航旅集团黑名单》。
4.2.2商砼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招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生产能力须满足招标使用需求,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2025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1日至今采购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6年5月以后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2024年1月1日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最新一期《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供应商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4年1月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之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④中标人所供物资出现一次质量问题,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全部纳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和《甘肃省公航旅集团黑名单》。
4.2.3碎石、石渣、保温板、U型渠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招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生产能力须满足招标使用需求,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2025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保温板生产厂家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其他材料不强制要求。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1日至今采购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6年5月以后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2024年1月1日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最新一期《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供应商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4年1月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之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④按建设单位要求碎石生产厂家须在建设单位对应物资准入名录内(见附件2)。
⑤中标人所供物资出现一次质量问题,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全部纳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和《甘肃省公航旅集团黑名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时0分至2026年5月26日9时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命名为“投标人名称-包件号”。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9时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6月10日9时0分至9时3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子亮15555878927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紫薇路2999号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谢东辉 电话:17862911555邮箱:1286521556@qq.com
标书费收据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李子亮电话:15555878927
铁建云链平台技术支持:400-6296-888
2026年5月20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采购人 |
交货时间 |
报价保证金 (元) |
|
1 |
SHS-01 |
生石灰 |
ML-80Q |
吨 |
40416 |
10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 |
|
2
|
ST-02 |
混凝土 |
C15 |
方 |
72 |
10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 |
|
混凝土 |
C20 |
方 |
1450 |
||||||
|
混凝土 |
C25 |
方 |
720 |
||||||
|
混凝土 |
C30 |
方 |
12500 |
||||||
|
混凝土 |
C35 |
方 |
1350 |
||||||
|
混凝土 |
C40 |
方 |
7500 |
||||||
|
3 |
SS-03 |
碎石 |
0.5-31.5mm |
吨 |
112000 |
10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 |
|
4 |
SZ-04 |
未筛分碎石 |
0.5-31.5mm |
吨 |
32460 |
10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 |
|
石渣 |
0-30cm |
吨 |
58700 |
||||||
|
5 |
BWB-05 |
挤塑聚苯板 |
XPS 1200×600×70mm |
平方米 |
25500 |
5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 |
|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
1200×600×20mm |
平方米 |
12500 |
||||||
|
6 |
UXC-06 |
预制混凝土U型槽 |
40型*49cm |
块 |
678 |
5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 |
|
预制混凝土U型槽 |
60型*49cm |
块 |
8720 |
注:1.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2.已参与采购人编号为ZTSSJ-WZ-2026-051的招标文件购买和保证金缴纳的报价人无需重复缴纳。
3.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粗集料生产厂家需在以下名录内:
①五级配碎石桥梁(涵洞)工程:临洮县岩发石材有限公司、甘肃鑫烨荣建工矿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白银银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白银闽徽矿业有限公司)。
②三级配碎石隊道及附属工程:甘肃建投矿业有限公司、临洮县岩发石材有限公司、甘肃鑫烨荣建工矿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白银银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白银闽徽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盈亿百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大森建材有限公司(隧道工程中喷射混凝土及仰拱填充混凝土)。
③路面基层、底基层:甘肃大森建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