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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2标段项目经理部福前K95-同江K17平改立路面工程一标段劳务招标

系统收录时间:2026-05-22 09:56
📊 项目核心参数
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6-21 10:30
招标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2标段项目经理部福前K95-同江K17平改立路面工程一标段劳务招标
标段数量JTSGZQ2-LWZB-2026-005

📝 正文内容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2标段项目福前K95-同江K17平改立路面工程一标段已具备开工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福前K95-同江K17平改立路面工程一标段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2标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佳木斯市和双鸭山市境内,本标段线路起自友谊县进入富锦市、同江市至同江北站。线路全长148.2km,其中新建同江外绕线11.9km,既有站场改造6座,新建会让站5座,同江北站换装站能力提升工程1处及标段范围内的全部既有线路基病害整治工程。

二、劳务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是福前K95-同江K17平改立路面工程一标段,主要施工内容为:福前K95-同江K17平改立路面工程一标段内锥混凝土路面 22cm厚和路面钢筋等一切相关劳务。

2、本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共划分为个标段。

3、标段主要工程数量为:

混凝土路面 22cm厚61022平方米,路面钢筋为121.08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相应资质并在《中国铁建工程项目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的分包商,可报名参加本次投标。

2、有相应资质的合格纳税人、未在《中国铁建工程项目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中的包商,需递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红章),经考察、资格评审合格后,方能参加本次投标。

3、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且应具备至少一套人员证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垫付能力。

4、未列入《中国铁建工程项目不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的队伍。

5劳务分包商应具备纳税资格,未取得增值税纳税资格的分包商不允许参加招标。

6、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中国铁建工程项目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中的包商。

7、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安全员必须有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人不接受与23局集团公司发生过经济纠纷、未完全履行合同、出现上访、威胁甲方人员、围堵项目部等信誉不良申请人递交的投标申请。

四、报名时间

1、招标单位不组织投标单位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对现场的施工环境、难易程度、地质条件的判断、推论、理解和结论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52518时前在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2标段项目经理部计合部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劳务队伍资格审查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进行资格预审。

3、预审通过后(即接到邀请函后)于202652618时前携带邀请函至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2标段项目经理部计合部购买招标文件。

4、购买每套招标文件(含图纸)时需交纳招标服务费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招标工作结束后无息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615日上午800分至上午1030,地点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2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2、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6211030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1、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按要求提交投标书等。

2、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链平台中发布。

4、附件1 劳务队伍资格审查申报材料

5、附件2 劳务队伍资格预审说明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2标段项目经理部

址:佳木斯市同江

人:韩文杰

话:17643646328

电子邮箱:156182960@qq.com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

扩能改造工程JTSGZQ2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6年5月20日


附件1

劳务队伍资格审查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公司

申报时间:202

1、劳务队伍申报表……………………………………………………

2、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时需携带原件核查)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资质证书……………………………………………………………

3)安全许可证…………………………………………………………

4)开户许可证…………………………………………………………

5)法人身份信息和法人A…………………………………………

6安全员身份信息和安全员C……………………………………

7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如是法人不需此项)……

8公证书或社保证明(如是法人不需此项)………………………

9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和电话………………………………………

10班组长的身份证和电话……………………………………………

11)业绩证明材料………………………………………………………

劳务队伍申报表

申报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通信地址

拟投标段

常用电话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

姓名

出生年月

被委托人

姓名

出生年月

营业执照

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资质证书

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税务登记证

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安全证书

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开户许可证

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

纳税人识别号

时间段落

项目名称

总包单位

主要工程及数量

安全、质量等简况

法人(签字): 申报日期:202

附件2

劳务队伍资格预审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资质,必须符合劳务招标规定;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的劳务分包资质、其投标经营范围规模必须符合资质证书规定范围。

2、投标人的劳务资质审查,必须按照人、证合一原则,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必须是参与(投标、项目管理)项目本人,凡是挂靠其他公司资质的投标人不得通过审查。

3、坚决不允许使用《中国铁建工程项目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中的劳务分包队伍;不合格劳务分包队伍至少五年内在公司任何单位均不得投标。

4、凡内部注册的劳务队伍,一年内未在集团范围内包劳务工程的或未按时办理年审的,再进行劳务分包时必须重新对其进行评价审查,合格后方可投标。

5、列入《中国铁建工程项目合格劳务队伍名录》的外部劳务队伍,一年内未在集团范围内包劳务工程的或未按时办理年审的,需使用时必须重新对其进行评价审查,合格后方可投标。

6、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所包其他工程签署的合同、结算书、验工计价等带有甲乙双方签章的复印件。照片及其他未经过甲乙双方签认过的材料无效。

7、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预估合同额的1/5。

数据报错与有奖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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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方式
🏢 招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中铁二十******公司
🔗 项目源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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