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6年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二、项目概况:
提供学院保洁、秩序维护、维修、垃圾清运等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最高限价:3,123,100.00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解锁关键信息])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登录解锁关键信息])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登录解锁关键信息])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解锁关键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9.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且注册成功,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10.保证金追诉要求: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不予退还或追缴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须在投保文件中进行相应承诺,并纳入资格性审查范围。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6年6月3日 – 2026年6月9日 五、反馈渠道 联系人:许助理联系电话:022-80673095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本次公示内容为采购需求,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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