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食堂服务保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食堂服务保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以劳务派遣及食品原材料采购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方式、品种向采购人单位提供配餐与点餐等劳务服务。
采购数量:1包
主要功能或目标:午餐高峰期约800餐饮保障
需满足的要求:见附件中技术要求,经济要求
见附件
370.00
2026年1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并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并在军队物资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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