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2026-2028年机关、龙华区局食堂和西海岸、高新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GP2026-06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2026-2028年机关、龙华区局食堂和西海岸、高新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58.6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8.6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806,7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806,7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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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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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采购需求 |
6,806,700.00 |
物业管理 |
采购包2(食堂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0,779,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779,6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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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C22040000-餐饮服务 |
食堂管理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采购需求 |
10,779,600.00 |
餐饮业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7个月。采购包2(食堂管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5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采购包2:(1)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实现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需采取分包合同方式,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0%(不含)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单独投标。(3)若采取分包合同方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分包各方必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人和分包意向单位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等; (2)分包意向协议中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包中除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2日 至 2026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政务二期大楼2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需求”及“详细评审标准”部分有质疑的,应直接向采购人提出。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如有价格修正、澄清、谈判/磋商/协商(二次报价)等环节,供应商需要按照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操作要求进行线上响应,不存在人为通知供应商上述所需响应的环节。 根据《电子交易操作手册(供应商)》第四章评审中“供应商应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在评审等候大厅关注评审委员会工作动态,及时做好响应评审有关准备”之规定,如供应商未在评审委员会设置的响应时间内进行线上响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人使用智慧云平台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400169128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9号
联系方式:卓先生0898-68567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208房(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联系方式:黎先生0898-66529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电 话: ***[登录解锁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