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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系统收录时间:2026-06-02 16:06
📊 项目核心参数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
行业分类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类型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2026-DLGK-C0029-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局限于房屋的管理和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附属绿地养护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1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

提供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指定办公场所的物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采购人根据本合同年度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或重新采购。

54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采购人根据本合同年度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或重新采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3日  至 2026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方式:①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至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现场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 ②潜在投标人应从本项目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下载《获取文件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发送至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注:投标人应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文件登记表》中填写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投标人名称一致(若投标人名称有变更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宏丰嘉园二楼(国泰新点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若为投标截止当月成立的投标人,无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视为满足该条件;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投标截止当月成立的投标人,无法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视为满足该条件;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7)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39号        

联系方式:陈俊义0594-2290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联系方式:林强、李静、林松芳、陈勇夫0591-8621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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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后,如果有状态变更或新进度,将在工作台备忘。
联系单位及方式
🏢 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税务******公司
👤
采购联系人
项目核心负责人
📞
联系电话
138****0000
🔗 项目源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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