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2026-DLGK-C0012-B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鼎市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中标公告中“中标(成交)金额:285.0000000(万元)”更正为“中标(成交)金额:250.8000000(万元)”。
(2)原中标公告中“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00以下,1.5%;100-500(含),0.8%;以采购包的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以转账或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款账户: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9350 0301 0018 0789 03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06400 万元(人民币)”更正为“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0.8%;以采购包的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以转账或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款账户: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9350 0301 0018 0789 03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06400 万元(人民币)”。
(3)原中标公告中“八、其它补充事宜”的“5、本中标公告“三、中标(成交)信息”的“中标(成交)金额”为固定模板,本项目采购预估量为285万元,中标结算率(结算系数)为0.88;结算时以各采购配送食材的基准价、中标结算率(结算系数)、实际采购数量为依据计算。结算价格=基准价*中标结算率(结算系数)*实际数量。”更正为“中标(成交)金额250.8000000(万元)为本项目年预估采购金额(285万元)*中标折扣系数(0.88)计算得出。结算价格=基准价*中标结算率(结算系数)*实际数量。”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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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鼎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太姥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潘女士,0593-7950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高梦思、陈静怡、蓝斌、郑淑明、彭哲卿、郑清云0591-83508520-8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梦思、陈静怡、蓝斌、郑淑明、彭哲卿、郑清云
电 话: 0591-83508520-8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