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CYCJ-ZB-2026-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吉边境管理支队大黄水泉边境派出所阳光房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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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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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1条付款方式 |
按照完成工程进度进行支付:人员、材料、机械进场开工后,支付扣除暂列金合同总价款的10%;第二期完成防水维修改造施工后支付扣除暂列金合同总价款的30%,第三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上交发包人完整的建设资料再支付25%。第四期:按甲方权限组织的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乙方按工程结算审计款金额的3%,将工程质量保证金一次性付至甲方账户, 甲方收到质保金后,将剩余工程款按审计批准的结算价一次性支付。 以上进度款支付时,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 |
按照完成工程进度进行支付:第一期:履约保函(银行见索即付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已缴纳至发包人账户,人员、材料、机械进场开工后,支付扣除暂列金合同总价款的10%; 施工期:从第一期款支付后的第二个月起算,根据已完成的工程量造价进行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度款累计拨付不得超过扣除暂列金合同总价款的80%; 结算期:工程结算审计完毕,由施工企业向指定对公账户缴纳结算定案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或开具相同金额银行见索即付保函后,尾款按照结算审定价格全额一次性支付。 项目缺陷责任期执行国家规定,质量保证金的退付应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以本次为准,若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昌吉市北外环西路796号
联系方式:耿警官0994-2385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与塔城西路交汇处和谐玫瑰国际A座写字楼20楼
联系方式:柳工18999567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工
电 话: 18999567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