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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1市场主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事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 CNCA(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国际铁路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业务的机构。(注:1、提供认证证书及体现认证业务领域附件页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机构名录详情页,体现“国际铁铁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网站截图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网址如下: http://cx.cnca.cn/CertECloud/institutionBody/authenticetionDetil?id=162&instCode=CNCA-RF-2002-05)。 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5年)承接过一项铁路或轨道交通行业ISO2216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监督审核服务业绩。(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网站查询认证通过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合同须体现双方主体盖章页、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合同关键页信息,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信誉: 5.1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5.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6投标/响应限制:(1)投标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2022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自2022年以来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的投标人将不被采购人接受。(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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