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人需承担LED屏系统全链条服务,涵盖LED显示屏主体、发送卡、配电箱等核心设备供应,屏体结构定制(须采用钢结构支架)与安装调试,以及配套线缆的提供与配合布设。同时,中标人还需负责设备从厂区至项目现场的全程运输,为招标方操作人员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并在项目交付后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项目具体技术参数、服务标准及其他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本次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人需承担LED屏系统全链条服务,涵盖LED显示屏主体、发送卡、配电箱等核心设备供应,屏体结构定制(须采用钢结构支架)与安装调试,以及配套线缆的提供与配合布设。同时,中标人还需负责设备从厂区至项目现场的全程运输,为招标方操作人员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并在项目交付后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项目具体技术参数、服务标准及其他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资格条件: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https://gjsy.scopsr.gov.cn/)”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2.1.2投标人须为核心产品(LED显示屏)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同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1)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资格声明;(3)若出现2家及以上代理商所投核心产品(LED显示屏)如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同一品牌不同型号,只能有一个合格投标人。(4)若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不接受该制造商所有代理商的投标文件。确定原则为(按先后顺序判定):a.以提供有效且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为准。如提供的授权均为有效授权的,以提供了针对本招标项目授权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b.以出具授权的时间为准。如出具的授权全部是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其中授权时间距招标公告截标时间最近的为合格投标人;c.若出现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相同且有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则该品牌所有投标人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2.1.3所投的核心产品(LED显示屏)须取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须在《项目承诺函》中作出声明。2.1.5 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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