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合作运营的内容范围为深圳市金融文化中心项目的文化运营板块,合作运营的空间范围为深圳市金融文化中心项目的文化空间,运营面积约6,448.2平方米(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具体包括:①B2层专属运营空间(即图1黄色所示空间,面积为1,267.8平方米)。②L2层专属运营空间(即图2粉色所示空间,面积为2,989.6平方米)。投标单位需在L2层专属运营空间内设一个常设展厅(面积不低于1,149.85平方米)和两个临时展厅(合计面积均不低于884.32平方米),该区域统称为“艺术馆”。③L2层公共运营空间(即图3绿色所示空间中除L2层专属运营空间以外的空间,但不含公共卫生间、连接上下楼层的楼梯及电梯,面积为2,190.8平方米)。上述各空间划分具体以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双方交接确认的实际使用空间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