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向招标人选派消防队员共不少于19人从事消防队相关工作。投标人选派人员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轮班制,须保证每天24小时有足够人员(当班至少5人)能正常开展消防应急处置服务工作。(1)消防队队长1名:负责消防队日常管理。(2)消防队队员18名及以上,负责甲方日常消防应急工作。(3)做好基地消防设备实施检查日常工作。(4)做好站内的防火措施。(5)每6个小时对消防区域进行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6)参加站内日常消防训练及应急预案演练,落实动火作业监护和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紧急情况时服从站内人员的指挥协助站内应急处理。(7)做好岗位卫生,同时协助站内人员完成做好站内清洁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