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套保障生产运营的管理系统,包含统一身份认证、商务管理、调度管理、理货管理、生产管理、泊位管理、堆场管理、汽运与铁路作业、计费管理、统计分析及外部系统接口等模块,并配套移动端应用及系统试运行、人员培训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建立一套保障生产运营的管理系统,包含统一身份认证、商务管理、调度管理、理货管理、生产管理、泊位管理、堆场管理、汽运与铁路作业、计费管理、统计分析及外部系统接口等模块,并配套移动端应用及系统试运行、人员培训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资格条件:(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财务要求: 提供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近3年以来(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具备至少1项散货港口(码头)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业绩,且该合同中生产管理系统软件部分(不含硬件部分)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万元。(业绩项目须提供对应项目的合同首页、签章页及建设内容、清单页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若有),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近3年以来(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6)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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