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在深圳市辖区内承接的市政道路养护项目范围内的道路设施的路基、路面、边坡挡墙、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等)单项 200 万元以下(不含 200 万元)的小修工程的劳务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范围内(龙城+龙岗+宝龙+坪地街道)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管理的所有道路设施(除隧道标和桥梁标之外的其他所有道路设施)以及招标人指定的其它道路设施的路基、路面、边坡挡墙、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等)单项 200 万元以下(不含 200 万元)的小修工程的劳务作业。
招标人在深圳市辖区内承接的市政道路养护项目范围内的道路设施的路基、路面、边坡挡墙、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等)单项 200 万元以下(不含 200 万元)的小修工程的劳务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龙岗区范围内(龙城+龙岗+宝龙+坪地街道)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管理的所有道路设施(除隧道标和桥梁标之外的其他所有道路设施)以及招标人指定的其它道路设施的路基、路面、边坡挡墙、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等)单项 200 万元以下(不含 200 万元)的小修工程的劳务作业。
资格条件:(一)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2.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二)项目负责人要求/(三)其他要求1.被列入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且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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