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利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南消防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南消防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中利威-20260092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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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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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上海中利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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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楼1910-191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中利威-20260092
2.项目名称: 河南消防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3.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4.预算金额: 18.21 万元
5.最高限价: 14.7680 万元
6.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选取一家合格供应商为河南消防站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详见比选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提供有关资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提供成果初稿一式二份;收到采购人修改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提供成果正式稿一式五份交付给采购人。
8.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登录解锁关键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解锁关键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8.1中小企业政策: (2)
(1)无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4)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5)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6)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 40 %,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 6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7)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 4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8)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40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9)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40 %,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 6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10)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4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8.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9.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供应商和其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2)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报价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的,应当提供总公司(总所等)授权(包括但不限于电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行业);
(6)其他。
三、获取比选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4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10-1912室。
3.方式:有意向的参选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如下资料获取文件:1.法定代表人直接领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委托授权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场获取:获取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10-1912室;
售价:¥8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10-1912室(会议室安排详见大屏幕)。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6年6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10-1912室(会议室安排详见大屏幕)。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5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8.21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