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6年05月27日 发布了2026-JZ01-W1007(二次)炸药及火工产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系统功能尚未完善,更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操作责任与风险告知。
更正内容:
1.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操作责任与风险告知第一点更新内容具体如下:①将“供应商电子开标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各环节一般为30分钟)完成电子签到、文件解密、电子签名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报价)文件,采购机构有权在开标环节直接否决其投标”更正为“供应商电子开标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签到、文件解密均视为无效投标(报价)文件,采购机构有权在开标环节直接否决其投标”;②将“因供应商未预留充足时间、操作延误、自身网络/设备异常导致提交失败的,全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更正为“供应商系统操作各环节(文件解密、电子签章、澄清说明通知、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告知、二次/最终报价通知)一般为30分钟,因供应商未预留充足时间、操作延误、自身网络/设备异常导致提交失败的,全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③新增内容为“开标结果确认,不到场开标的,采购机构设置核对确认时限,由投标供应商远程核对确认,核对无误后,在规定时限内签章确认。投标供应商未在要求时限内签章确认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2.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操作责任与风险告知第二点更新内容具体如下:①将“不额外提供电话、短信等任何非系统渠道的提醒服务”更正为“不额外提供电话等非系统渠道的提醒服务”;②新增内容为“因系统功能尚未完善,采购机构在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符合公开招标文件通用文件22.6情形规定,依规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的项目)在【谈判与报价】环节,评审委员会组长通过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报价指令时,采购机构向进入【谈判与报价】环节的有效供应商发出短信提示,提示内容为“你公司参与的项目编号为2026-JZ01-W1007(二次)的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组长已通过系统发送报价指令,请在系统时限内完成报价操作,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自行联系军队采购网平台客服”。(说明:响应接收及发出时限以系统发出指令时限为准,本短信发送时间与系统接收及发出时间无关。本采购机构只在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环节发送上述短信内容,仅作为提示,不回复任何供应商短信,不接听任何供应商电话。)”。
详见采购文件专用文件特别提示,采购文件专用文件第四章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点项目概况、第19点其他补充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采购文件有质疑,请按采购文件要求将质疑函发送至邮箱***[登录解锁关键信息],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座机0996-2378380 邮箱***[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2026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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