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公告及《询价书》。
详见公告及《询价书》。
资格条件: 1. 法律主体资格: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 资质证书审查: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明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二选一)原件扫描件】3. 承诺函:供应商须提供数据合规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章)。4. 信用状况审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电力”网站(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相关信息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电力”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5. 联合体投标限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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