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Ⅱ标项目
钢筋加工棚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3-XJ-2026–268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Ⅱ标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单编号:ZT1103-XJ-2026–268)采购钢筋加工棚,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6年6月2日08:00至2026年6月5日08:00。
二、开启报价时间:于2026年6月5日上午11:00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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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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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筋加工棚 |
9mp*6m*4.3m*3个 |
详见加工图 |
㎡ |
162 |
绍兴市上虞区绍兴地铁2号二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Ⅱ标铺轨基地 |
钢筋加工棚(草图).pdf
3.1物资需求一览表
3.2质量标准:
3.2.1满足满足所附图纸及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经过抗倾覆稳定性计算,需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出具合格验算报告。
3.3交付要求:
3.3.1交货时间:分批发货,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验收交付工作。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7天内到达指定交货地点。
3.3.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3.3运输方式:以实际为准。
3.3.4验收依据:按在交货地点的检尺、点数验收交货。
3.3.5计量方式: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计数计量。
3.3.6单价约定: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安装费、安全风险费、第三方设计验算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分批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4 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5 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6 钢筋加工棚安装的电焊工、登高作业等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4.2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4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5.1 报价函(附件一)
5.2营业执照及其他资质证书
5.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公章)
5.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5.5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5.6业绩证明(同类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6.1结算方式: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每月16日对账结算,结算起止日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以此类推。每月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物资对账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2付款期限:采购方收到供应方开具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查验无误后进行挂账。次月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80%的价款,余款在结算之后三个月内付清%。
6.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七、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八、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九、报价有效期:90 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Ⅱ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山路15号龙柏集团(中铁十一局)
联系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邮箱:***[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轨道
工程施工Ⅱ标项目项目经理部
钢筋加工棚
(询价编号:ZT1103-XJ-2026–268)
报价文件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1.报价函 1
2.营业执照 2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公章) 3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
5.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6
6.业绩证明 7
1.报价函
报价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3-XJ-2026–268询价函,并自愿参与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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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金额 |
含税金额 |
备注 |
|
1 |
钢筋加工棚 |
9mp*6m*4.3m*3个 |
㎡ |
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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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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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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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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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价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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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报价联系人: 报价人:公司/厂(章)
报价人电话: 年 月 日
2.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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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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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夏履互通接杭州中环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委托人:姓 名 (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 )系(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有关事宜;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数量、对账、结算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有效日期:自授权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束。
本委托涂改、转委托、超越代理权无效。委托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年月日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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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
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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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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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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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正反面 |
身份证正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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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
物资供应质量安全承诺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Ⅱ标项目经理部
如我公司中标,作为贵公司物资供应商,为保证我司所供应物资的质量安全性,特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一、经营资质承诺:
我方承诺向贵分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营生产许可证等必要证件。
二、供应货物承诺:
1.我公司所有供应物资保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质量要求。
2.我公司供应物资都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保证及时提供企业所需的外检报告及生产厂家生产证明等一切证件,并保证所有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三、质量验收方法:
我公司承诺同意按照相关材料供货技术要求的要求内容进行检测。
四、质量责任:
我公司对所供应的物资,出现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及任何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诺无条件退货,并在贵公司规定时内补充合格的货物,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五、本承诺在合同供货期内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6.业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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