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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2026-2029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系统收录时间:2026-05-29 19:05
📊 项目核心参数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2026-2029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行业分类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类型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其他批发服务

📝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2026-2029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2026-DLGK-C0027-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2026-2029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采购包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服务期

采购包预算(万元)

1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2026-2029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本次招标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大米、面粉、禽蛋、食用油、干货、调味品、烘焙材料、各类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新鲜水产品、各类辅料等。

3年

630.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从双方签订合同的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人本期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次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1日  至 2026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①现场报名:直接至我司办理,填写报名表。②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发邮件至我司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12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若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2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朝阳中路19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林恒、胡文姬、方立0591-87767686-8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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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方式
🏢 采购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税务******公司
👤
采购联系人
项目核心负责人
📞
联系电话
138****0000
🔗 项目源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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