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龙华能源生态园项目提供工程质量提升技术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投产后三年内止。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龙华能源生态园项目提供工程质量提升技术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投产后三年内止。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交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5.2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业绩”合同内容需包括质量提升服务或专项评价服务,业绩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1月1日至今;【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清晰体现合同甲方、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评审内容,合同原件备查】;5.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以及未被列入“信用电力”网站(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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