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内容及范围为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热水系统图纸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厂前区空气源热水系统的设备供货(含深化设计、运输、卸货、安装、调试、培训、提交竣工图纸及资料、售后服务等),以及所有其它为空气源热水系统设备正常运行所需必要的项目
本次采购内容及范围为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热水系统图纸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厂前区空气源热水系统的设备供货(含深化设计、运输、卸货、安装、调试、培训、提交竣工图纸及资料、售后服务等),以及所有其它为空气源热水系统设备正常运行所需必要的项目
资格条件: 1.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2. 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国内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供货合同业绩3. 信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名单,未被列入“深圳能源集团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isp.sec.com.cn/home)的“黑名单”4. 联合体: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技术文件: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技术响应文件包括不限于设备品牌清单、施工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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