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车辆装备定点维修服务公开招标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某单位车辆装备定点维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采购内容:该项目主要包括某单位车辆99台。主要包含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及换件、换季保养、专项维修和应急维修等。
结合单位车辆修理实际和车辆总数量(99辆)该项目每年预算约30万元,3年总计不超过90万元,大约7月底合同签订以后进行一车一修一结。
采购数量:1批1
主要功能或目标:提供车辆发动机、底盘、制动、电路、车身钣金喷漆、轮胎保养、油路系统等全品类维修保养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本次招标供应商需具备一类机动车维修资质,需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拥有固定经营场地,作业区域、停车区域、配件库房划分规范,场地面积满足多台大型车辆同时进场维保作业。
(一)服务内容
车辆维修、保养、装饰、轮胎更换等,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修、总成、整车、应急维修、拖车等服务。
(二)维修时限
正常情况下,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整车修理不超过10天完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用车需要。
(三)服务标准
1.乙方应当设置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确保车辆能及时报修。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任务途中伴随保障和应急支援保障,24小时内免费道路救援,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免车辆故障检测费用等。不额外收取急修、抢修工时费。
2.甲方维修车辆由乙方优先检查诊断,优先派工,优先修理。
3.乙方严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保修,维修质量须达到国家要求的行业标准。在规定期内跟踪回访,并为甲方车辆建立完整的使用、维修、保养技术档案,掌握甲方车辆状况,可有针对性的提出注意事项和保养建议。
(四)实施人员要求
1.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所在公司、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
2.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1)项目经理:指定配备1名,负责按照本项目的有关内容为各维修单位提供各类维修服务,包括必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2)客户服务专员:至少配备1名,协助项目经理提供维修服务及相关统计数据的核对与报送。
(3)服务监督员:至少配备1名,负责检查每份定点维修结算单、售后服务调查及接受投诉处理和情况反馈。
900,000.00
2026年07月
无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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