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项目为酒店8楼池畔吧阳光房改造项目,本次工程改造拟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生产及安装的全包方式(详见附件分项报价单内容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为酒店8楼池畔吧阳光房改造项目,本次工程改造拟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生产及安装的全包方式(详见附件分项报价单内容范围)。
资格条件: (一)市场主体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业绩要求: 供应商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响应截止日,曾承接过一个酒店或办公类房屋装饰装修项目且合同金额≥20万元。 (三)服务保证函 1-供应商须承诺已勘察现场,对酒店方需求已全部知悉; 2-供应商须承诺按照酒店要求进行设计,出具效果图,修订与更改设计不额外收取费用; 3-供应商必须保证本项目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安装、工程验收。 (四)证书要求: 供应商提供玻璃产品有效的 CCC 强制性认证证书。 (五)信用要求: 供应商(投标人)应为诚信经营单位无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无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六)联合体报名: □ 接受联合体报名 ☑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供应商)在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未遭受行政处罚且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行政处罚,未涉嫌刑事犯罪,且没有被纳入任何违法或失信名单。不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 2.我司承诺本次投标(响应)不存在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 3.我司承诺我司或法人代表在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供应商)承诺如有以下行为,招标人(采购人)可不受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投标人(供应商)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自2023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自2023年以来在招投标(采购)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在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供应商)将不被招标人(采购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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