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电厂一二号机#1堆取料机抑尘系统改造物资采购,包设计、供货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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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1. 法律主体资格: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报价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报价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报价人(证明文件:须提供报价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2. 同类业绩经验:报价人自2016年5月18日起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单台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输煤系统干雾或高压微雾抑尘成套设备供货的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报价人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合同扫描件信息须清晰体现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3. 信用状况审查:报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单,(证明文件:报价人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截图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最终以采购人在开价当日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4. 联合体投标限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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